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服务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1年8月9日 合作伙伴须知: 本《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与华为终端有限公 司(下称“华为”)订立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本协议确立您作为华为智能硬件 合作伙伴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华为将依据本协议向您提供产品、相关功能 和服务(统称“本服务”)。通过本协议,您将了解本服务的使用规则及其他重要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如您需要特定的产品、功能和服务,与特定的产品、功能和服务相关的补充协议或 补充条款(下称“附加条款”)可能适用于您。适用的附加条款将会与特定的产 品、功能和服务一同提供,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后续若提及本协议,即包含适 用的附加条款。如果本协议与附加条款发生冲突的,在附加条款适用的特定的产 品、功能和服务范围内,以附加条款为准。 您登录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网站(即Device Partner门户,下称“本网站”)时 点击本协议下方的“我同意”按钮或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对本协议的充分理解和完 全接受。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您不得使用本服务。若您代表您的雇主或其他实体 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则表示您声明并保证,您具有充分的合法授权,可使您的 雇主或此类实体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只有在且仅在获得必需的授权后,才可以代表 您的雇主或其他实体接受本协议。若您不符合前述条件,华为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 本协议,停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因前述情形给华为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合作伙伴”或“您”:指在华为开发者联盟网 站(下称“联盟”)成功注册、认证合作伙伴帐号并获得华为授权,能成功登录本 网站,使用本服务开发和/或向最终用户提供使用本服务开发的产品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生态合作伙伴和生态解决方案合作伙伴等。 1.2“本服务”:指华为通过本网站及HarmonyOS门户(统称“合作伙伴平台”) 向您提供的产品、相关功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放平台、软件服务包和认证服 务等)。 1.3“合作伙伴帐号”:指已在联盟完成在线注册认证流程的华为帐号。 1.4“最终用户”:指为自身用途而非为转分发、转售之目的使用您的产品的用 户。 1.5“软件服务包”:指华为向您提供的各类开发工具包(包括但不限于 HarmonyOS Connect软件服务包、HiCar SDK、Device Virtualization Engine、 Share Engine和/或Cast Engine等),致力于为消费者构建高品质的全场景生活体 验。 1.6“源代码”:指人类可读的计算机程序代码。 1.7“华为资源”:指您通过合作伙伴平台获取的华为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华 为向您提供的软件、工具、代码、API、软件服务包数据信息和相关技术文档等。 1.8“开源软件”:指任何受开源软件许可证(在被许可人履行了相关义务的前提 下,有权免费使用和分发被许可软件源代码的许可证)约束的软件。 1.9“关联公司”:指与一方有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中介 或协议安排)控制该方或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的任何个人、合伙、组 织或实体。“控制”指对受控或共同受控机构选举董事(或其他管理负责人)的股 份或其他证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至少百分之三十(30%)的投票权。 1.10“产品信息”:指您通过合作伙伴平台或其他方式提供给华为的产品相关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内容、产品描述及任何产品营销相关资料等。 1.11“知识产权”:指任何及所有(1)版权、商标、商号、域名、与商标和商号相 关的商誉、设计和专利;(2)与创新、技术诀窍、商业秘密、保密技术、非技术信 息相关的权利;(3)人身权、掩模作品权、署名权和发表权;以及(4)在生效日期前 已存在或此后出现在世界任何地方的其他工业产权、专有权及相关权利,以及上述 权利的所有续期和延长,无论此类权利是否已在相关法域内的相关机构注册。 1.12“安全补丁”:指修复软件服务包的源码补丁或二进制更新。 1.13“紧急安全补丁”:指修复影响设备功能使用的软件服务包的源码补丁或二进 制更新。 1.14“个人数据”:也称作“个人信息”,指能单独或与其他数据结合使用从而可 识别最终用户个人身份的数据。 1.15“保密信息”:指在协议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以包括但不限于 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 不限于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技术诀窍、研究 成果、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版、编程规 范、开发流程、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披露方从第三方处获得的应保 密的信息。 2 帐号 2.1您应创建合作伙伴帐号,成为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后,您才能使用本服务。 2.2您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后方可创建合作伙伴帐号: (1)您是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 (2)您具备与华为订立本协议所需要的资质或许可。 2.3华为有权审查您是否满足上述第2.2条中所述的要求。 2.4为确保您能够使用本服务,您在注册、认证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以及使用合 作伙伴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资质材料或证明等。若前述信息发生变化, 您应当在变更后三(3)个工作日内修改该等信息,并发送邮件到 devConnect@huawei.com通知华为进行认证信息变更审核。您应承担由于您的认 证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华为遭受的任何损失、责任或惩罚,且华为有权据 此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5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方分享您的合作伙伴帐号和密码。您应妥善保管 帐号和密码,并对您帐号下的全部活动负责。若您认为您的帐号被盗且无法正常登 录,您应通过“联系我们”章节中的联络信息立即联系我们。若华为认为您的帐号 存在异常活动,华为可单方面暂停您帐号的使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的宗旨将您的合作伙伴帐号用于其他目的。 3 您对本服务的使用 3.1您在此陈述、保证和承诺: (1)您具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订本协议,且订立或履行本协议,以及您在合作伙 伴平台进行的所有活动、您对本服务的使用、您通过合作伙伴平台提供给最终用户 的所有产品及您发布的信息和内容不会违反您与第三方的任何协议或侵犯任何第三 方权利,也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 (2)您不会干扰或试图干扰合作伙伴平台的正常运营; (3)您不会越过、试图越过或声称能够越过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华为提供的数据分 析工具,或采取任何可能使第三方误认为您有权代表华为的行为; (4)无论何时您都将遵守本协议及华为不定期在合作伙伴平台发布的各类技术规 范、品牌指引和开发指引等; (5)您不会参与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涉及以下任何活动: (i)任何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活动;或 (ii)任何导致华为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活动;或 (iii)任何导致华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下被处以任何罚款、制裁、限制或承担任何法 律责任的活动。 3.2如华为发现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华为有权根据自己的合 理判断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行动,且无损华为根据本协议和适用法律法规享有的权 利和救济: (1)随时删除相关信息或内容,终止相关您的产品在合作伙伴平台的认证和/或品牌 授权; (2)要求您替换或修改违法或侵权内容; (3)停止本服务; (4)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5)删除合作伙伴帐号; (6)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若因此造成您或最终用户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3.3对于您通过本网站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的合作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等,由您与第三方自行解决,华为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 授权 4.1华为对您的授权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华为授予您有限的、非独占的、可撤销的许可,该许 可用于您浏览合作伙伴平台所载各类华为资源和访问前述资源的下载链接。 (2)如华为资源需要您下载到本地并安装后方可使用,您在下载或使用这些华为资 源时,还应同意相应的许可协议或使用条款。 (3)如华为资源包含或来自开源软件,开源软件许可中会约定相关开源软件的使用 条款,您应遵从开源软件的使用条款。 4.2您对华为的授权 (1)您授予华为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下非独占、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权利,于您使用 本服务期间在全球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i)使用、测试、分析、存储、展示您的产品及产品信息,用于向您提供本服务、向 外界推广合作伙伴平台和本服务; (ii)使用、展示和/或复制您提交给华为的商标、标志和/或公司信息来推广且仅用于 推广您的产品、合作伙伴平台和本服务; (ii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到期后,保留每个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实体样本或电子副 本,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与产品相关的争议、纠纷和/或诉讼。 (2)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华为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将4.2(1)中的相关权利转授权 给为华为和/或其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或代表其行事的第三方。 5 知识产权 5.1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否则双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本协议下不发生转 移。 5.2本协议不构成华为向您授予华为相关商标和标识的使用许可。 6 华为的权利保留 华为没有义务就华为资源进行更新、维护和提供技术支持,也没有义务更新合作伙 伴平台或本服务。如果华为决定为您提供前述内容,并不代表华为负有相应义务, 且华为有权终止前述内容的提供。 7 保密 7.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未事先取得披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暗示、直接或间接等)将保密信息披露、公布、散布、转 让、许可或分发给除了因合作需要必须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员工、接受方聘请的第三 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允许披露的除外。对必须使用该保密 信息的员工或接受方聘请的第三方的提供程度仅限于执行合作目的需要知悉。接受 方应事先与员工、其聘请的第三方签署不低于本协议保密义务且持续有效的保密协 议,保证上述人员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因接受方员工、接受方聘请的第三方 的行为导致披露方保密信息泄密,均视作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承 担相应违约责任。 7.2接受方同意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以防止保密信息丢失、被窃或被无权接触 保密信息的第三方接触。该保密措施应合理且不低于接受方对己方保密信息所采取 保护措施的级别。若发现披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非授权使用情形,接受方应及时通 知披露方并采取一切可能及合理的措施与披露方合作共同防止保密信息进一步扩 散。 7.3接受方不得于合作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除非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 7.4在本协议终止后,或应披露方要求时,接受方应立即返还自披露方处接收的全 部保密信息及其副本,接受方为履行本协议义务、基于法律强制性要求、应诉需要 或保护接受方及第三方合法权利需保留该保密信息及副本的除外,此种情况下接受 方应告知披露方其保留理由及所保留的保密信息。 7.5如果接受方根据适用的法律程序或行政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 方应: (1) 事先以书面方式通知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方,由披露方判断是否属法律法规强 制性披露要求,并确定披露范围; (2) 若确属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接受方应尽最大努力建议司法或执法机构与 披露方联系,由披露方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3) 除非法律法规禁止,若接受方被强制要求直接向司法或执法机构披露,接受 方应立即通知披露方并提供相关保密信息的副本,提供经接受方法律顾问确认所披 露信息属于强制披露范围的书面确认函; (4) 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接到强制披露要求后,均应立即 通知披露方,以便披露方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 散; (5) 尽最大且合理可能,从要求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司法或执法机构处获得书面的 (5) 尽最大且合理可能,从要求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司法或执法机构处获得书面的 担保或确认,以确保该司法或执法机构对该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法律要求的 最高级别的保护,并在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所允许的最小范围内披露该保密信息; (6) 若您被强制要求披露华为客户的保密信息,则您应同时通知华为及华为客 户,并采取以上各项约定中所有可行措施,以便华为及/或华为客户采取行动,防 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7.6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华为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版权或其他权利,亦不保证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华为不承担任何您 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成的损害责任。对于华为客户的保密信息,华为 不向您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华为不承担任何您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 成的损失。 7.7未经华为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媒体、宣 传渠道发布与华为的任何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报纸、宣传材料、广 播、电视、杂志、个人社交媒体等。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 领域、合作金额、当前合作项目、客户信息,双方正在或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 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双方即将缔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 实等。如您违反本条约定导致第三方向华为主张权利或对华为造成不利影响的,您 应负责解决相关纠纷,消除对华为的不利影响。 8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8.1在双方进行合作的过程中,您应遵守如下网络安全要求: (1)遵守任何可能适用的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 (2)不得攻击或破坏华为网络、不得窃取华为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不得破解 华为用户的帐号、密码; (3)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干扰、中断、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华为或任何第三方(包 括但不限于最终用户和移动网络运营商等)的设备、服务器、网络、软件、其他产 品或服务的活动; (4)不得在华为网络中植入非法代码、恶意软件或后门,不得预留任何未公开接口 或帐号;不得在维修过程中引入任何形式的木马、后门、蠕虫、病毒、恶意代码、 未知功能及未知权限; (5)您的产品不得存在可绕过系统安全机制(认证、权限控制、日志记录)对系统 或数据进行访问的功能; (6)遵守所适用的关于保护个人信息、通信自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从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双方的约定进行个人信息处理。 8.2对于上述8.1条款中发现或暴露的安全风险,双方都有义务相互配合、及时通 知、积极改进,将影响降到最低。 8.3华为将不时发布软件服务包的安全补丁信息。您应当在华为发布紧急安全补丁 或将紧急安全补丁定向披露给您(以两者中靠前日期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最终 用户推送;对于其他安全补丁,您应当在华为发布安全补丁/新版本之日或将安全 补丁/新版本之日起60日内向最终用户推送。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如果您没有 按照前述约定完成推送,华为有权停止向您的产品提供本服务。 8.4您的产品应尊重最终用户的隐私,遵守产品分发/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数据保护法 律和法规。您不得实施非法跟踪最终用户活动或泄露、破坏最终用户个人数据等侵 害个人数据和隐私的行为。您承诺采取充分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若您的产品会存 储最终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则您应保障存储方式安全,且仅在所需的期限内进行 存储。 8.5基于您的产品在您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的隐私安全保护问题,应由您负责与最 终用户解决,与华为无关。华为为保障最终用户权益有权利但无义务向您提供隐私 安全问题的解决意见和建议。若您的产品发生最终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应立刻通知 华为。如您违反本协议第8条约定,华为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影响华为根据本协 议所享有的权利和救济。 9 赔偿 9.1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您将就以下原因导致或与其相关的针对华为的 索赔、诉讼或主张,为华为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 理、合作伙伴、分包商、承包商及许可方(统称“华为方”)辩护、使华为方免受 伤害并赔偿华为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由前述索赔、诉讼或主张引起的任何责任、损 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等)等: (1)您违反了任何您的陈述、保证或承诺; (2)您或您的产品侵犯了华为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 (3)您就本协议下向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诺和保证,且该等承诺和保证超出华为在 本协议下对您作出的承诺和保证的范围; (4)您与最终用户之间的争议; (5)您因销售未通过华为认证的产品而导致的争议或索赔; (6)其他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情形。 9.2您承诺并同意,在任何华为方合理要求时立即全力协助并配合其就前述索赔或 要求进行辩护。华为有权独立进行辩护,且全权处理与第9条相关的事宜。 9.3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对任何一方的根据适用法律不得限制或排除的责任进 行限制。 10 免责声明 10.1未经华为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服务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您同意,对未经 授权使用本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失,华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您访问合作伙伴平台和使用本服务的风险由您 自行承担。本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因不可控制的原因在未知时段内中断、延迟 或受到干扰。您同意,对前述中断、延迟、干扰或类似故障导致的或与之相关的任 何索赔,华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您或其他任何人因下列原因无法访问或使 用本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害,华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华为对系统或软硬件进行维护或升级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 (2)非华为拥有或控制的系统或网络通讯延迟或出现故障; (3)华为与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中止、取消或终止; (4)由于黑客攻击或类似的安全影响导致错误或中断; (5)超出华为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 10.4本服务按照“现状”和“现有”提供,且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或背书。在适用 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华为方未就以下方面承认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条件或 其他协定,也未就此作出任何担保、承诺、声明或保证: (1)根据本服务或经由本服务获得的任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及时 性; (2)本服务或承载本服务的服务器是否存在缺陷、错误、病毒、漏洞或其他有害元 素; (3)本服务运营或功能方面的缺陷是否会得到修正; (4)与本服务特定功能相关的保证,或您在使用或访问本服务时获得的任何信息是 否可靠、优质或准确; (5)本服务是否安全可靠、优质、准确、可用或能够满足您的需求、能够产生特定 的结果/成果或实现特定的结果; (6)华为能够在不间断、及时或华为认为安全或没有缺陷的情况下提供本服务; (7)未来华为软件的版本与在以前华为软件版本上开发的产品兼容。 因全部或部分依赖、使用本服务,或因您(或其他任何人)访问和/或使用本服务 时获得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等),华为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10.5受限于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过时、故障和内存限制等,导致未来的华 为资源更新可能无法适用于您的产品,或者更新后也可能不再包括所有现有或新的 内容和功能;若出现前述问题,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6您明确理解并同意,华为不为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利润损失、业务或商誉损 失、业务中断和/或任何间接、附带、偶发、特殊、衍生性或惩罚性的损害(即使 华为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承担任何责任。 10.7本服务可能会提供其他网站或资源的链接。您理解并同意,华为不为此类外部 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也不对此类网站或资源上,或由此获得的任何内容、广 告、产品或其他信息作出任何形式的背书或承担任何责任。因您使用或依赖任何根 据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而导致的或声称由此导致或 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更新 11.1华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更新华为资源或者更新哪些华为资源。若华为更新软件 服务包等版本,您应该在3个月内预置最新版本并完成新版本的推送。 11.2对于您提出的各项定制需求,华为有权自行决定具体的合作方式。 12 协议终止 12.1若一方(“违约方”)出现以下情况,另一方(“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 出书面通知后立即暂停/停止本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且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出现重大违约,且明确拒绝采取救济措施或此违约无法在守约方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救济。前述规定时间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要求采取救济措施的书面通知之日算 起,不得多于30天; (2)停止、威胁停止或即将停止业务运营; (3)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由指定接管人、管理人或类似人员接管; (4)出现严重经营危机、经营困难或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但出于合并或重组目的 的除外; (5)与本协议下合作事项有关的业务运营被政府部门禁止; (6)违反或导致华为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导致华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下被 处以任何罚款、制裁、限制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况。 12.2如因华为经营战略调整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华为有权在提前三十 (30)天通知您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 12.3若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华为将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通过书面通知解除本协 议: (1)从华为的合理判断来看,您未以诚信行事,对华为采用欺诈手段的,或采用其 他方式潜在或实际影响华为声誉的; (2)您参与制售假冒、仿制协议产品或严重损害华为商业利益等活动; (3)您发生的其他华为合理认为应当终止合作的情形。 12.4任何本协议中明示或依其性质应当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保密等),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保持其完整效力,直至这些条款中的条件被满 足或者依其性质应当到期为止;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 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继续存在的任何 义务。 13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协议任何一方不可控制的并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 震、洪水、雷击、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 骚乱,罢工,政府行为和/或行业纠纷等。协议生效后,协议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而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 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3.2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立即将事件情况通报对方,并应 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日起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记载事故详情和解释 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 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此项证明文件需由该事故发生地区 的公证机构或当地有关机构出具。此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该方未履行义务不构成 违约,该方无须承担责任。 13.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连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时,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14 出口管制 您明确声明和保证,您会遵守本协议适用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以及其他出口管 制、经济制裁相关的法律法规。您应自费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或许可。您承诺不会将本服务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所禁止的用途,且不会(且 华为亦不接受)通过本服务上传、同步或传输任何受到适用的出口管制法规约束的 软件、技术(包括技术数据)和/或其他任何资料。如华为认为必要,其有权审计 您是否遵守本出口管制条款,您应提供交易记录、出口管制合规等支撑文档,并配 合华为的审计工作。如果您不遵守上述陈述、保证和承诺,您的行为可能会违反相 关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您可能会因此面临处罚,华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 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您违反相关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华为方遭受损 失,您应负责赔偿华为方的相应损失。 15 商业道德遵从 您应遵从附件《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诚信廉洁协议》。 16 通知与协议变更 16.1华为可通过合作伙伴平台的网页公告向您发出与本协议相关的通知,和/或通 过您的合作伙伴帐号中提供的最新电子邮件地址告知您重大变更和通知。此类通知 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6.2您同意接收来自华为及其关联公司的邮件和消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合作伙伴 的权益的消息。如您拒绝接受此类消息,您可发送邮件到harmonyosbd@huawei. com告知华为,但您无法退订或拒绝接收为达到第16.1条所述目的而发送的消息。 您可在创建合作伙伴帐号时选择是否订阅华为及其关联公司发送的营销及促销邮 件。 16.3对于因本服务及其相关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华为或司法机关可以 通过现代电子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电子 邮箱为您在合作伙伴帐号中提供的最新电子邮箱,华为或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 邮箱为您在合作伙伴帐号中提供的最新电子邮箱,华为或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 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在开发者帐 号中提供的最新有效联系地址。 16.4您同意华为或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如 华为或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 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 16.5您保证您在合作伙伴帐号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和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 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 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6.6若您的公司名称有变更,您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通过华为书面确认,方能继 承本协议下原公司的权利。 16.7双方有权针对本协议下的约定提出变更,任何变更须由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并签 订变更协议。 16.8华为有权酌情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并通知合作伙伴,向合作伙伴提供拒绝继续 使用本服务的机会。请您定期查阅本协议。华为可自行决定采取以下任一种变更方 式: (1)在变更生效前的30天内通过合作伙伴平台发布本协议变更的结果。如果您拒绝 接受前述变更,您必须在这30天内放弃使用相关本服务;您同意,若您在前述30 天期满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代表您知晓、同意,并将遵守本协议中经过修改的条 款; (2)在您登录相关合作伙伴平台时就对相关本协议变更的结果获取您的同意,则前 述变更将即时生效。 16.9华为有权自行决定调整、增加或停止合作伙伴平台上的本服务。除非另有特别 声明,否则本协议将适用于新的本服务。 1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7.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管辖,而不适用其冲突法规范。 17.2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三十(30)天内协商不 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 决。 18 一般条款 18.1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了您和华为之间的完整法律协议,并且会用于规范您对合 18.1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了您和华为之间的完整法律协议,并且会用于规范您对合 作伙伴平台和本服务的使用;同时,本协议将完全取代您和华为之前就本服务达成 的任何协议。 18.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主管机构判定无效 或无法执行,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不受影响,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双方 继续产生约束力及可执行力。 18.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 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18.4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而使用,不具备法律和协议效力。 18.5您不得分包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分包、转让或转授权本协议下的权利。 18.6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您与华为之间建立了任何代理关系。任何一 方无权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代表另一方订立任何合同或其他约定。 18.7本协议的译本仅供参考。如您是注册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合作伙伴,则本协议的标准语言版本为中文版本;如您 是注册在中国境外的合作伙伴,则本协议的标准语言版本为英文文本。若其他语言 译本的条款与标准语言版本的条款存在冲突,以标准语言版本为准。 18.8双方同意可能使用电子媒介执行本协议,包括双方使用电子形式表示接受。双 方同意电子形式的接受与传统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同意您能够通过打印 或另存的形式保存本协议。 19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harmonyosbd@huawei.com联系我们。 附件:《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诚信廉洁协议》 《华为智能硬件合作伙伴诚信廉洁协议》(下称“诚信廉洁协议”)系本协议的附 件,诚信廉洁协议未尽事宜以本协议为准。诚信廉洁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关于 诚信廉洁事项的约定以诚信廉洁协议为准。 1 总则 1 总则 华为秉承开放服务的精神,坚持为合作伙伴提供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业务和 商业环境,反对任何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鼓励合作伙伴聚焦产品、为最终用户提 供精品服务。为保障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 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特制定诚信廉洁协议。 2 行为准则 2.1共同承诺 (1)双方应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和反腐的相关规 定; (2)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诚信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2合作伙伴承诺 (1)合作伙伴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华为员工,包括但不限于: (i)以任何形式向华为员工及其直系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器 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 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 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借车、借款、贷款、合作伙伴付款的旅 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若华为员工及其亲属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合 作伙伴提出借款请求,合作伙伴应向华为实名报告; (ii)未经华为事先书面同意,组织华为员工参加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消费娱乐和 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等活动,但相关费用由华为承担的除外; (iii)利用代理商贿赂华为员工,例如通过所谓“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签署“咨询 协议”,支付“咨询费”等方式,贿赂华为的在职或相关离职员工; (iv)直接或间接向华为员工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包括顾问、董事和股东等; (v)通过华为员工向相关方输送不正当利益,拉拢华为员工参与合作伙伴与其他合 作伙伴或客户的利益分配;若华为员工及其亲属主动要求参与利益输送和利益分 配,合作伙伴必须拒绝,并向华为实名投诉; (vi)其他依据华为合理判断应被视为贿赂的行为,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 赂的行为。 (2)合作伙伴支持华为的诚信廉洁建设,若华为员工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 为,合作伙伴必须拒绝,并立即通过以下渠道向华为投诉。若合作伙伴对华为员工 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合作伙伴的贿赂行 为,合作伙伴应承担相应责任。投诉渠道:Email:BCGcomplain@huawei.com。 (3)合作伙伴应严格按照华为要求的方式主动申报与华为员工是否有关联关系,并 及时进行有效清理,包括但不限于: (i)华为在职员工是合作伙伴的直接投资者; (ii)华为在职员工在合作伙伴处兼任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其顾问、董事等; (iii)华为在职员工的主要亲属,是合作伙伴的直接投资者; (iv)华为在职员工的主要亲属,在合作伙伴工作或者任职; (v)华为前员工,从华为离职后成为合作伙伴的直接投资者或到合作伙伴工作或者 任职。 (4)在与华为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i)向华为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和准确; (ii)不接受华为员工个人业务承诺,对于非华为正式书面承诺内容,均视为无效承 诺; (iii)严格遵守向华为做出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不隐瞒任何可 能对华为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iv)遵守《华为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对经济类违规合作伙伴的管理规定等 政策文件中对合作伙伴的相关规定。 (5)为履行社会责任并确立市场成功地位,合作伙伴应遵循商业道德要求,包括: (i)诚信经营:在所有商业活动中都应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腐败、敲诈勒索和挪用 公款行为。所有业务交易均应确保透明并应在合作伙伴业务账目和记录中准确反 映。应推行监督和强化程序以确保符合应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的要求; (ii)无不正当利益:不得承诺、提供、授予、给予或接受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适当 或不正当利益。禁止范围涵盖为获取或保留业务、将业务指派给任何人或以其他方 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以直接方式或通过第三方的间接方式,承诺、提供、授予、给 予或接受任何有价值物品。 3 违约责任 3.1鉴于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将给华为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并可能给华为带来 各种不利法律后果,合作伙伴或合作伙伴人员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 款,合作伙伴将承担如下责任: (1)合作伙伴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华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合作伙伴相关合同而无须 承担违约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 利。 (2)同时,华为有权根据合作伙伴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按照如下细则处理合作伙 伴关系: (i)对于合作期间涉及的违规行为,华为有权终止合作关系3个月以上,将合作伙伴 列入合作商业道德遵从高风险名单,且华为有权取消合作伙伴在本网站的认证资格 和各项授权;或 (ii)对于合作期间涉及的违规行为,华为有权限制合作关系3个月以上,将合作伙伴 列入合作商业道德遵从中风险名单;或 (iii)对于合作期间涉及的违规行为,华为有权限制合作关系(3个月以内),将合作 伙伴列入合作商业道德遵从观察名单,且对合作伙伴予以警告。 其中,合作期间对违规合作伙伴受控使用,包括不限于:合作伙伴新业务引入、合 作份额、合作等级和合作推广等;违规合作伙伴的违规经办人不得再对口华为业 务;华为有权调整处罚措施并追究违规行为给华为造成的全部损失等。 3.2华为有权优先从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款项中直接 扣除上述赔偿。 3.3双方合作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华为按本协议约定向合作伙伴追究责任及 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 其他 4.1针对合作伙伴主动拒绝行贿且申报华为员工索贿,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同等条 件下优先合作。 4.2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并长期有效。本协议对本协议签署后及签署前合作伙 伴未主动披露的贿赂行为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对合作伙伴的继承方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