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营销推广类服务用户购买协议


欢迎您使用新网平台选择相关服务,新网建站平台下相关推广类服务由新网平台的服务商(下文简称“服务商”)向您提供。
在您使用本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在确认接受《新网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及本服务条款后再进行后续操作。本服务条款将通过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不再进行下一步程序或放弃订单。
当您在新网平台购买并提交相关服务申请时,应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规则及提示遵守内容(下文统称“服务条款”),或您通过线下签署书面协议、实际使用服务、或新网平台认可且符合法律法规惯例的其他任一方式确认本服务条款后,即表示您与新网平台已就本服务条款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您继续后续操作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完全接受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服务条款对服务商和您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 定义及解释
- 1.1 新网平台:即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平台服务与技术支持.
- 1.2 您(用户):是指通过线上线下任一方式在新网平台购买相关服务的会员用户,包括个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组织(国家机关、公司、合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 1.3 服务商: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入驻到新网平台为用户具体提供相关服务的服务商。
2. 服务内容
- 2.1 您具体购买的服务内容及委托事项以您在线选购并确认支付的服务清单为准。
- 2.2 新网平台有权根据业务策略适时调整服务的范围与内容,您具体购买的服务内容以您使用服务当时新网平台相关页面的展示为准。
- 2.3 用户理解并确认,在您使用本服务前已完全清楚以下要求及事项:
- 2.3.1 新网平台已明确告知您该等服务由新网平台服务商提供,您使用该等服务,意味着您知悉并同意应当同时遵守第三方服务商相关服务条款约定。
- 2.3.2 新网平台在收到您的订单并且您完成支付相应订单对应的所有费用后,才开始为您匹配服务商为您提供服务。即新网平台在收到您缴纳的费用后,才会开始处理您购买的相关服务。
3. 服务费用
- 3.1 您理解并同意,新网平台将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的类型、服务内容、委托事项等收取对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为系统自动结算并在线收取。推广类服务费用、电商代运营服务费用均采用预付费方式,您需按要求向新网平台支付费用并新网平台确认收到该款项后,为您选择服务商并尽快为您选择的推广服务平台开通账户进行充值,账号开通并充值后您方可使用相应平台的推广服务。
- 3.2协议期限内,您需保持您推广帐户内余额充足,若账户内余额不足时您应及时续费,新网或服务商不承担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影响到您广告投放推广的任何责任。或者在您购买的电商代运营服务到期日期前需按新网平台要求进行续费或购买,否则,服务期限到期后无续费的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费用结算及规则以新网平台网页公告及所推广平台、或服务商相关规则为准。
- 3.3 将在网站(www.xinnet.com)的相关网页/平台公示有关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或者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本服务协议约定相关服务价格及退款规则等条款内容与上述服务方平台公告不一致的,以服务方平台/网页公告内容为准。
- 3.4 若您对新网平台提供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新网,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视为您认可新网平台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双方应按照新网平台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4. 用户权利义务
- 4.1 用户承诺并保证:
- 4.1.1 用户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及新网平台相关页面公布的相关服务规则;用户应当遵守服务条款及服务商相关服务规则的所有已公示并生效的规定,不能以未仔细阅读规则或规则理解偏差为由,作为用户不遵守规则、违约的理由。
- 4.1.2 用户在购买本服务时应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服务期间如有变更的,用户应及时予以更正和更新。如因联系方式提供错误或未更新导致信息传达延误,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 4.1.3 如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本服务事项不能执行、完成,新网数码及服务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 4.2如用户向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提供虚假、错误、无效的情况以及证据材料,或存在侵犯他人权利等不正当行为的,因此造成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造成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并且,新网平台有权终止本合作,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 4.3用户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服务的具体类型及所需推广的平台等,用户须给予新网平台或服务商相应的运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不定期向服务商提供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账号信息等。
- 4.4 用户不得使用新网平台或服务商之推广服务销售非法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黑客、淫秽网站等形式进行非法商业行为或发布应用软件等。因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4.5用户承诺以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及所提供业务的合法资格,保证所提供的用户广告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 4.6 用户不得发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毒品、赌博、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互联网低俗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如用户违反此条款,新网平台有权在未预先告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删除该信息,并对所涉全部信息内容予以下线或采取其他屏蔽措施,新网平台有权对剩余的预存费用不予退还。
- 4.7如用户的推广活动需要批准或强制性认证,用户应向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提供经过认证的许可证或证书等相应文件。因用户资料问题未能通过推广平台或服务商审核或推广平台内部审批流程原因等服务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可能导致开户及充值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顺延;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影响、纠纷与新网平台无关,新网平台及服务商对此不承担责任。
- 4.8用户应保证推广素材及推广对象均符合媒体社交广告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骚扰、低俗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 10)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 11) 实施博彩、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活动的;
- 12) 其他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 4.9用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提交的推广素材、资料合法真实,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用户应保证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媒体平台规则的要求,保证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引发直接或间接的纠纷,所涉及的任何责任或赔偿均由用户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 1) 用户具有经营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并为此发布推广的资格;
- 2) 推广素材不得含有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含有钓鱼网站、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 3) 推广素材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包括漫画形象)、标识或作品等任何权益的,或声称与他人存在任何合作关系的,均应当事先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 4) 推广素材涉及的品牌、性能、质量、价格、允诺等全部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且与实际相符,包括但不限于若含有赠送、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虚拟物、实物、折扣优惠等)等承诺的,应当保证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含有虚假的奖励、有奖销售、赠送等内容;
- 5) 推广素材指向的落地页或推广对象,均应为合法设立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且,对网站等推广对象须拥有合法权利,有权对其进行宣传、使用;
- 6) 推广对象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内容,也不得含有盗号、窃取密码、木马、病毒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恶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的网站/应用/公众号等不得推广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传播侵权或色情信息,推广的应用/软件或其他产品中不得存在扣费项目不明确、扣费提示不清晰、恶意扣费、暗设扣费程序等损害用户权益的情况;
- 7) 法律、法规或社交广告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 4.10用户应保证落地页内容应当与推广素材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并且,落地页实际展示的内容与审核时递交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 1) 落地页应当安全、稳定,能够正常打开浏览;
- 2) 投放期间,不得对落地页网站展示内容进行重大变更,比如将原本推广的普通产品变更为需要具备特殊经营资质方可经营的产品等,如有任何修改需要提前通知新网平台或新网平台服务商并重新提交审核;
- 3) 不得对推广素材设置定向跳转,比如根据地域、时间、ip等要素设置跳转等,使得落地页与推广素材审核时的链接不一致等;
- 4) 不得通过对落地页设置恶意代码、病毒等任何方式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交广告规则的情形。
- 4.11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社交广告规则给新网平台或新网平台服务商、流量供应方或其他任何主体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处理用户投诉、用户索赔、权利人索赔、行政处罚等支付的费用),用户应予以赔偿。
- 4.12您应依法经营,并不得要求新网平台或服务商从事任何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宜。您不得使用服务商之服务销售非法商品等,因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新网权利义务
- 5.1新网平台及服务商有义务以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和合法途径进行服务,并最大限度的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 5.2新网平台或服务商有权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认为内容不合法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您修改或补充材料。
- 5.3 新网平台应监督并督促服务商忠实履行服务职责,尽最大努力保证其代理服务平台投放的稳定性。
- 5.4服务商在提供服务时获取的用户各项信息,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未经用户同意无权向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透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除外。
- 5.5 因推广平台政策、相关代理商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络原因,新网平台和服务商不承诺所推广的展示信息内容会随时出现,亦不保证用户推广固定处于某一特定排位。
- 5.6新网平台应督促服务商有义务向用户提供渠道监控广告投放数据,并有义务排除重复账号点击及过滤恶意点击,重复账号点击不计入用户消耗金额。
- 5.7 服务商需保证其推广方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新网平台或服务商发现用户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导致客诉,可立即停止一切合作并保留对用户追究责任的权利。
- 5.8 您确认并同意,新网平台或服务商对您提供的内容审查不代表新网平台或服务商对此合法性的确认,因内容及形式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您自行解决,新网平台或服务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 6.2 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新网平台原因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除另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外,服务方不承担责任。
- 6.3 您同意: 若因新网平台的过错导致您申请或委托服务未能成功,新网平台的责任上限为您该笔服务费用。新网平台不对您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您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 6.4 用户应承担违反服务条款而给新网平台或服务商造成的损失。服务商未对违约采取措施不能成为用户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 6.5 服务条款对责任承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7.1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7.2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与新网平台之间就服务事宜而引发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新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 8.1 服务条款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服务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服务条款为准。
- 8.2 用户与服务方就服务达成的服务协议,除以上服务条款主文以外,还应包括新网平台在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操作文档和用户确认同意的需求、页面、订单信息等,该等内容均为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外,新网平台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与本服务相关各类规则,亦为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鉴于网络协议的特殊展现形式,以上内容共同构成完整有效的合同文件,对服务方与用户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服务流程,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以下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