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域名高级服务协议
尊敬的新网用户:
感谢您选择新网的域名高级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您只有同意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行在线域名高级服务的申请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勾选“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新网域名高级服务协议》”,继续进行;否则,请退出申请程序。
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选择新网提供的高级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主体。用户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并均有履行本服务条款的相应的能力和资质。
在以下条款中,“高级服务”是指新网基于域名基本服务之上所提供的额外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保护服务。
用户选择新网一项或多项域名高级服务,需要同意此协议中与之对应的高级服务条款。
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高级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服务说明
1-1 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
1-1-1 服务解释
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用户的注册联系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信息(使用户提交的有关注册信息不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 通过此项服务,可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被公开,减少垃圾邮件和针对个人信息的窃取等。
1-1-2 服务条件
1-1-2-1通过新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新网申请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
1-1-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1-2-3目前,新网针对部分域名开放了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包括:“.so”,“.co”,“.biz”,“.asia”,“.me”,“.mobi”,“.com”,“net”,“.tv”,“.cc”,“.name”。用户可以对以上后缀的域名申请此项服务。
1-1-3 服务内容
1-1-3-1用户向新网提出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1-3-2新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1-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激活。服务激活即开启保护。
1-1-4 设置修改流程
1-1-4-1在服务期限内,若用户需要停止保护,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关闭该服务即可。
1-1-5 重新设置流程
1-1-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1-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1-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1-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1-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信息处于保护状态,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才能使域名的信息处于被保护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查询。
1-1-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新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
1-1-6-4新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状态时,新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状态,但新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1-6-5新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用户信息公开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3)新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届满后的用户信息公开。
(4)新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设置开启前的用户信息公开。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6)因域名注册局的过错或电脑黑客攻击注册局系统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1-1-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新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1-6-7新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域名类别。
1-2 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1 服务解释
域名商务名片:用户可以在新网whois信息查询页面中加入自定义相关信息,如地址、联系电话、公司简介等。第三方通过新网whois查询时同时将商业信息展现给对方。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为企业或个人用户提供了一条全新的宣传及营销途径。
1-2-2 服务条件
1-2-2-1通过新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新网申请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2-2-3新网目前针对新网线上的域名产品(多国域名产品除外)开放了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3 服务内容
1-2-3-1用户向新网提出域名商务名片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2-3-2新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2-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激活。服务激活即开启服务。
1-2-3-4服务开启期间,用户可以在商务名片控制面板设置展示的名片内容。
1-2-4 设置修改流程
1-2-4-1服务开启期间,用户可以在商务名片控制面板修改展示的名片内容。
1-2-4-2在服务期限内,若用户需要停止保护,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关闭该服务即可。
1-2-5 重新设置流程
1-2-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2-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2-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2-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2-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商务名片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2-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商务名片处于开启状态,域名商务名片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内容设置,才能展示域名商务名片内容,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商务名片内容未经授权的修改。
1-2-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新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服务中的名片内容。
1-2-6-4新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商务名片内容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时,新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但新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2-6-5新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商务名片内容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新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新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1-2-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新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2-6-7新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商务名片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1-3 域名安全锁服务
1-3-1 服务解释
域名安全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用户的域名注册信息(即whois信息,包括域名联系人信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DNS信息等)不被错误修改或恶意修改,通过此项服务,可以对您的域名进行锁定,保护您的域名信息不被修改,只有通过特定的验证流程解除域名锁定后,才能进行域名信息的修改。
1-3-2 服务条件
1-3-2-1通过新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新网申请域名安全锁服务。
1-3-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3-2-3新网目前针对新网线上的域名产品(多国域名产品除外)开放了域名安全锁服务。
1-3-3 服务内容
1-3-3-1用户向新网提出域名安全锁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3-3-2新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3-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安全锁服务激活。服务激活需要用户预先设置安全问题,完成后即可开启服务。
1-3-3-4开启后,用户以下服务或功能将被锁定:
(1)修改域名信息(含过户)。
(2)域名状态修改。
(3)修改域名DNS。
(4)注册本域名下的DNS。
(5)修改本域名下的DNS。
(6)删除本域名下的DNS。
(7)域名管理权转出。
1-3-3-5开启后,通过新网可以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变更为注册商端锁定状态(clientUpdateProhibited、clientTransferProhibited、clientDeleteProhibited)。由于WHOIS信息同步刷新存在时间滞后的问题,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与新网查询结果一致。
1-3-4 设置修改流程
若用户需修改DNS服务器或者转移注册商时,需申请将域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可以通过以下流程修改: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关闭安全锁服务。
(2)通过系统安全性验证,即回答正确用户预先设置的安全问题,方可关闭安全锁服务。
(3)如果用户不能正确回答安全问题,则需要提交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的相关身份信息,新网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验证相关身份信息。验证无误后,用户可以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设置安全问题。
1-3-5 重新设置流程
1-3-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3-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3-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3-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安全锁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安全锁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3-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安全锁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安全锁处于开启状态,域名安全锁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安全问题设置,才能使域名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修改。
1-3-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安全锁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新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DNS服务器。
1-3-6-4新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安全锁服务时,新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安全锁服务,但新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3-6-5新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DNS服务器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新网域名安全锁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新网域名安全锁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黑客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1-3-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新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3-6-7新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1-4 注册局锁定服务
1-4-1 服务解释
注册局保护: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注册局端保护用户的域名注册信息(即whois信息,包括域名联系人信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DNS信息等)不被错误修改或恶意修改,通过此项服务,可以对您的域名进行锁定,保护您的域名信息不被修改,只有通过特定的验证流程解除域名锁定后,才能进行域名信息的修改。注册局保护是目前业界域名保护的最高安全级别。
1-4-2 服务条件
1-4-2-1通过新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新网申请域名安全锁服务。
1-4-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4-2-3目前,新网针对部分域名开放了注册局锁定服务,包括:“.com”,“net”,“.tv”,“.cc”,“.name”。用户可以对以上后缀的域名申请此项服务。
1-4-3 服务内容
1-4-3-1用户向新网提出注册局锁定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4-3-2新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4-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注册局锁定服务申请开启。
1-4-3-4 新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开启。
1-4-3-4开启后,用户以下服务或功能将被锁定:
(1)修改域名信息(含过户)。
(2)域名状态修改。
(3)修改域名DNS。
(4)注册本域名下的DNS。
(5)修改本域名下的DNS。
(6)删除本域名下的DNS。
(7)域名管理权转出。
1-4-3-5开启后,通过新网可以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变更为注册局端锁定状态(serverUpdateProhibited、serverTransferProhibited、serverDeleteProhibited)。由于WHOIS信息同步刷新存在时间滞后的问题,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与新网查询结果一致。
1-4-4 设置修改流程
若用户需修改DNS服务器或者转移注册商时,需申请将域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可以通过以下流程修改: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关闭注册局锁定服务。
(2)新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关闭。
1-4-5 重新设置流程
1-4-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流程重新设置: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开启注册局锁定服务。
(2)新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开启。
1-4-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4-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4-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4-6-1用户应为申请注册局保护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注册局锁定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4-6-2尽管用户申请了注册局锁定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注册局保护处于开启状态,注册局保护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新网主动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并且确认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才能使域名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修改。
1-4-6-3在用户申请的注册局锁定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特定流程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新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DNS服务器。
1-4-6-4新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注册局锁定服务时,新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注册局锁定服务,但新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4-6-5新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DNS服务器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新网注册局锁定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新网注册局锁定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6)因域名注册局的过错或电脑黑客攻击注册局系统造成的修改。
1-4-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新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4-6-7新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注册局锁定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第二条 服务费用
2-1用户同意按照新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新网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用户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新网和CNNIC或ICANN有免于诉讼的权利。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域名高级服务的全部款项支付给新网,用户高级服务购买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2-2 新网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2-3 用户没有收到新网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2-4此条款适用于新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新网的服务期限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
3-2下列情形新网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3-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3-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3-2-3 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非新网域名服务器上的。
3-2-4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新网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3-2-5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新网终止服务的。
3-2-6 新网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终止服务的。
3-2-7 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域名注册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的,新网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3-2-8 用户未按时缴费的。
3-2-9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3-3服务终止或用户暂停、删除此服务的,域名高级服务将自动还原为开通前状态。
3-4此条款适用于新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第四条 不可抗力与责任承担限
4-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4-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4-3新网将不承担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问题和责任:
(1)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维护或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3)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问题或责任;
(4)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4-4 用户使用某一项域名高级服务过程中,若因新网原因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新网的责任上限为过去一年中用户向新网交纳的对应域名高级服务费用的总和。同时,新网不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4-5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内容,新网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或有关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缴纳的费用,同时还将追究用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而给新网造成的损失。
4-6此条款适用于新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5-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新网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3此条款适用于新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6-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6-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6-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新网的有关通知只需在新网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6-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6-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新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6-7 新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新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6-8此条款适用于新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高级服务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附:《2009年注册商委任协议规定之注册人权利与责任》(http://www.icann.org/zh/registrars/registrant-rights-responsibilities-zh.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