哔哩哔哩MCN机构管理规范
1.1
为维护哔哩哔哩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哔哩哔哩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入驻哔哩哔哩平台的所有MCN机构。
1.3
本规范是《哔哩哔哩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创作公约》《哔哩哔哩社区规范》《哔哩哔哩MCN入驻协议》的补充规则,前述规则或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2.1
MCN机构入驻哔哩哔哩MCN管理后台,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已完成工商管理登记备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为独立法人;
2. 企业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未在失信名单中;
3. 公司成立需满6个月及以上,如未满6个月,需有成功的已签约的站外优秀创作者案例;
4. 注册资本为10万元及以上;
5. 拥有一定量级的合法签约的UP主资源,入驻时至少关联5个以上,有哔哩哔哩独家账号内容运营管理权,或独家经纪代理的签约UP主;且关联UP主中至少有1个UP主的粉丝量>=1000;
6. 公司具备较强的内容制作、UP主运营经验和专业团队,且从事相关业务至少半年及以上;
7. 签约UP主数量、质量、对平台的内容及商业规划等指标符合哔哩哔哩平台的要求;
8. 同一营业执照下,只能允许一个MCN机构主体入驻。
机构除须遵守《哔哩哔哩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社区规范》《哔哩哔哩创作公约》《“MCN合作项目”机构入驻协议》 等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如下运营规范:
3.1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提供虚假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注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造假;
b. 提供虚假合同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UP主身份信息、未与UP主签署真实有效的签约合同、伪造UP主签字等。
3.2
机构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获取不正当利益,如与旗下UP主签约过程中对UP主进行不正当收费;
b. 未恰当履行与旗下UP主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UP主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c. 未经哔哩哔哩平台授权,冒用哔哩哔哩平台名义,或擅自以“官方合作MCN”/“官方认证MCN”等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如假借哔哩哔哩平台名义、擅自以“官方合作MCN”/“官方认证MCN”名义进行UP主招募、商业合作、信息发布、对外自称哔哩哔哩平台工作人员等;
d. 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账号擅自绑定、泄露他人信息、不当使用他人权利、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违规推广;
e. 违背其自身所作出的承诺,给UP主或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
f. 通过刷量等不正当的方式,针对账号关注、点赞、评论、弹幕等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
g. 进行内容抄袭、未授权搬运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h. 在与平台的内容、商业合作中,因行为违规、不遵循合同规定等,对UP主、平台造成不良的声誉影响
i. 其他利用恶意手段干扰哔哩哔哩平台正常秩序的行为。
3.3
须同时符合平台运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符合平台对机构的各项运营考核指标要求,如有效UP主数、UP主活跃度、内容发布数等;
b. 对旗下UP主进行管理,签约UP主须遵守《哔哩哔哩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创作公约》《哔哩哔哩社区规范》等规定;
c. 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哔哩哔哩平台书面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涉及哔哩哔哩平台的任何合同、资料、文件、数据等信息;
d. 机构及旗下UP主与广告主的广告或推广等商业交易行为,须通过哔哩哔哩平台允许的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在投稿时勾选“花火计划”、“商业推广信息报备”等方式。须严格遵循平台商业推广规范。
e. 如机构公司主体存在营业执照信息变更,UP主合约情况变更,需要主动向哔哩哔哩平台说明,并主动提供更新后的信息。
4.1
机构旗下已绑定UP主、机构管理员账号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哔哩哔哩除依照《哔哩哔哩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创作公约》《哔哩哔哩社区规范》等进行处理外,还将依据本规范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开警告;
2. 冻结相关功能及权益;
3. 机构清退;
4. 对相关账号进行封禁处理
4.2
如有下述情形发生,哔哩哔哩将视严重程度,对该MCN进行封禁或清退处理:
1、不再符合本规范2.1中的准入条件;
2. 存在本规范3.1、3.2所述的违规情形,或严重违反3.3的运营要求;
3.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3
机构清退后,如再申请入驻,条件如下:
1. 因2.1条款被清退的,满足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2. 因4.2第2条被清退的,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在平台通知的一定期限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3. 因4.2第3条被清退的,同一营业执照及关联公司均不允许再入驻。

